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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南师范大学校际交换生出国留学管理有关规定(试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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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6 13:12:4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华南师范大学校际交换生出国留学管理有关规定(试行)

一、查询项目的信息
1. 浏览学校网页或外事处网站(每年2月底3月初或八月底九月初),查询并了解当年的交换留学项目的具体信息。 包括可申请的大学、名额、要求、待遇、申请截至时间等。
2. 访问外方大学的网站,详细了解其概况、相关项目及专业信息。注意查看是否有与自己的专业相同或相似的专业可申请。

二、决定申请的项目
1. 确定感兴趣并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。
2. 申请者可以同时申请同一时间开展招生的交换项目,但是在入选后最终只能选择参加一个项目。

三、提交申请材料
1. 在申请截至时间前,申请者将所有申请材料(根据项目通知要求的材料准备)交至外事处。

四、等候校内选拔结果
1. 外事处在全校申请者中择优选拔(部分项目还需参加面试和笔试)、确定候选人名单后,将结果通知每位申请者(外事处网站上发布入选名单)。
2. 自申请截至日到公布结果,一般需要 5 至 10 天。

五、提交补充材料
被选为候选人后,准备外方大学要求的补充材料(每个项目所需的材料不同,请根据报名通知准备)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外事处。

六、等候外方的选拔结果
1. 外事处负责将学生的申请材料邮寄至外方大学。
2. 外事处收到外方确认接收函后,通知候选人结果。

七、办理出国手续
1. 学生办理个人因私护照(通行证)和签证(签注)赴国(境)外学习,请咨询学校保卫处办理个人因私护照的有关信息。
2. 签署留学协议(外事处提供),
3. 缴纳国际交流基金(因项目类别不同而有不同,请参见项目报名通知)。
4. 申请签证(签注)。
5. 签证通过后购买机票、国(境)外医疗健康保险。
6. 参加交换生行前教育。
7. 办理离校手续(保留学籍、办理退宿等,具体规定请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)。
8. 通知外事处和外方学校离境和抵达时间。

八、出国
1. 按时出国。
2. 到达目的地后尽快报平安。

九、回国
学生按期回国后,应尽快回校前往学院、教务处和外事处办理恢复学籍、课程认定、学分转换、选课及退还保证金等有关事宜(具体规定请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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